日本藥典JP標準品是指:用于藥品鑒別、檢查、含量測定的標準物質,是檢測藥品質量的一種特殊“量具”,對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重現性有直接影響。對大多數化學藥品而言,對照品是藥品質量控制體系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,在藥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內均需使用。
日本藥典JP標準品的研究要求包括以下幾點:
(1)對照品的制備
一般情況下,自制主成分對照品常采用與原料藥一致的生產工藝進行制備,或選取一批質量滿意的原料藥作為對照品的候選原料,必要時,可采用進一步的純化技術對其進行精制。雜質對照品如需自制,常采用富含雜質的樣品經適當的分離技術獲得,或另行設計合成路線進行合成。
(2)對照品的結構鑒定
自制對照品如擬用作一級對照品,需要進行全面、系統的結構鑒定,例如采用紅外、紫外、核磁共振、質譜等方法證明其結構,包括手性中心的構型;如果是用于晶型鑒別試驗的一級對照品,還需要選用紅外、熱分析、粉末X-射線衍射、固體核磁等技術手段對其晶型特征進行充分表征。
(3)對照品的標化
一般情況下,作為主成分含量測定用對照品的純度要求較高;用于已知雜質限度檢查的雜質對照品純度要求可稍寬松。對于定量測定而言,對照品的較低純度也并非不可接受,但在計算時需要考慮根據對照品實際含量進行校正,以消除對照品純度帶來的測定誤差。
日本藥典JP標準品為基準標準品、工作標準品:
(1)基準標準品:分為法定基準標準品和內部基準標準品兩類。法定標準品包括: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(NICPBP)提供的國家標準品(CP標準品)、美國藥典委員會(USP)提供的USP標準品、歐洲EDQM委員會提供的EP標準品、JP標準品、BP標準品及其它WHO、ISA標準品等渠道得到的標準品。
(2)工作標準品包括:企業內部標定的工作標準品、科研單位或合同實驗室標定的工作標準品、其他廠家在認證實驗室標定的標準品。
(3)雜質標準品:分為定性用雜質標準品及定量用雜質標準品,來源于法定標準品或自制雜質對照品。